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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连州市打击走私“洋垃圾”专项行动方案》


来源: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7-04-10 11:00:00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QYLZ2017022


市打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:

为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严厉打击走私“洋垃圾”的重要批示精神,切实维护环境安全,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,根据清远市打私办《关于开展打击走私“洋垃圾”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清打私办〔20173号)的要求,市打私办制定了《连州市打击走私“洋垃圾”专项行动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请迳向市打私办反映,联系电话6637963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7年4月10日

连州市打击走私“洋垃圾”专项行动方案

根据《关于开展打击走私“洋垃圾”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清打私办〔2017〕3号)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市打私办决定于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走私“洋垃圾”联合行动,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:

一、行动目标

    通过全面排查全市非法加工经营“洋垃圾”情况,摸清当前我市走私“洋垃圾”存在现状,并给予坚决打击,有效净化全市经济社会环境。针对我市的情况,对本地加工经营“两废”企业要开展专门摸查,坚决打击经营走私“洋垃圾”行为。

二、主要措施

(一)狠抓运输通道检查

    公安、交通、渔政等部门要充分运用情报耳目,对重点陆路、水域加强巡查,特别是对周边省区进入我市的高速公路、国道和省道实施重点布控,优化公路堵截拦查措施,检查过往可疑车辆,严防“洋垃圾”流入我市。职能部门要加大排查,发现运输“洋垃圾”的,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堵截,有效切断“洋垃圾”走私运输链条。

    (二)狠抓市场清理整顿

    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私货流通领域的监管,密切关注本地区市场流通情况,一旦发现非法经营“洋垃圾”现象,要及时组织执法力量,开展专项整治活动。对于无牌无照、非法经营、储存“洋垃圾”的店铺和窝点,要坚决予以取缔,切断“洋垃圾”仓储、销售链条,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规范管理。严厉打击走私、贩私的行为,并加强对商家、市场开办方、仓库经营者的教育引导,强化其守法经营意识。本次专项行动期间连州市区范围内至少要开展一次联合清查行动,清查行动方案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环保局制定,市打私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。

    (三)严厉打击走私团伙

    公安、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部门作用,有针对性地加大情报工作力度,广泛收集、认真梳理情报线索,掌握“洋垃圾”走私动态,以“破大案、打团伙、摧网络”为目标,加强案件经营,坚持深挖扩线,铲除幕后团伙,揪出为首分子,增强打击效果。

    四、工作要求

   (一)提高认识,落实工作责任

    “洋垃圾”走私入境,直接危害到我国的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。各有关部门要从国家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,提高对打击走私“洋垃圾”走私重要性的认识,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坚决贯彻落实省、清远市关于严厉打击“洋垃圾”的决策部署,认真分析“洋垃圾”走私态势,结合本部门职责,细化任务要求,明确工作措施,积极推动工作落实。

(二)明确职责,密切联动配合

市打私办切实发挥牵头作用,在情报信息共享、联合行动、案件移交等方面做好指挥协调工作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,加强信息沟通、协作配合,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,坚决查禁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经营进口商品的行为,切断“洋垃圾”销售渠道。检验检疫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检验检疫工作,进一步明确检验鉴定时限、程序等。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进口废物许可证管理制度,严格审查进口废物申报资料,完善进口废物鉴定、处置机制,加强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环境监管,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理。公安、交通、渔政部门要加强陆路、水上交通查控力度,发现有运输“洋垃圾”行为的,需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堵截或将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。

(三)广泛宣传,营造良好氛围

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支持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举报“洋垃圾”非法加工经营行为,为行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。一是向广大经营户发放《禁止进口货物拆解废机电产品目录表》和打击“洋垃圾”走私的宣传册,明确区分允许拆解和禁止拆解的货物,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;二是在高速路段、主要国道以及重点周边地区增设反走私宣传警示牌,列明举报电话,积极拓宽投诉举报的渠道。

市打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行动开展情况信息报送工作,2017年7月20日前向市打私办报送本单位专项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,重大战果、重要信息随时报送,2017年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。

(联系人:陈卫红,联系电话:6637963,  邮箱:qylzsdsb@163.com)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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